WeChat ID yaohaotixy Intro 校长运营圈只传播K12领域最先进的管理思想,只提供最实操的招生、企业管理、教研等办学干货,只报道最新的教培行业新闻。 授课人:高帅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校长运营圈法律顾问) 校长运营圈在愚人节当天特邀高帅律师对教育机构‘合伙人的法律机制’进行了时长1小时的讲解以及群内1小时的答疑。鉴于有些校长在来听公开课的火车上、课堂上、飞机上...并未能及时观看视频,应广大校长们的强烈强烈以及强烈的要求,遂将公开课直播视频整理成此文。 (PS:文章结束有超大校长福利哦!) 我参加过很多创业公司的融资以及创业公司的设立,很多公司稳步发展壮大,背后最主要的原因是这家公司的领袖具有超凡领导力、会做人、会做事,同时会运用法律机制从一开始就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 但并不是说有了法律机制后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虽然我是律师,但也必须向大家说明,法律不是万能的,而且一旦发生纠纷,法律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等都是很高的。同时,在现有环境下,无论依据、证据等多么充分,判决结果也是非常难预测的。 所以,法律机制是公司成功的基石,并不是公司成功的全部保障。 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创业公司而言,我们使用法律工具的成本也并不低,作为律师我也提示各位校长应当运用法律机制,解决公司中的核心问题,而不是滥用。比如,现在机构要签一个300元的合同,就完全没必要找律师看了。 那么,中小企业、创业公司有哪些问题应当是寻求律师或是法律专业人士援助的呢? 主要分成以下六项,如上图所示。 1、公司设立和股东投资 比如股东怎么介入公司?股东和公司的关系、股东之间的关系等等,后面我将重点讲解。 2、公司治理 实际上公司治理,我们理解为公司管理。 3、业务合规性 教育培训行业很多方面的合法合规都处于灰色地带。甚至有些公司就是在非法违规经营。这种情况不出事则已,一旦出事,后果和风险是非常巨大的。所以,大家在开拓业务以及在日常经营上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 4、争议解决 机构一旦发生纠纷就需要向律师寻求帮助。 5、日常法务 教育培训公司的日常法务主要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人力资源管理。 机构跟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和员工间的争议和纠纷。 公司与学员之间的关系。 学员与公司有缴费、付费等业务往来。同时,公司与学员之间也会建立书面合同,以免学员发生违约或者出现问题时,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导致后果承担主体不清楚、后果不明确。 这就是最教育企业最核心的6个板块。 我们已经明确了哪些情景会使用法律机制,接下来,我将重点讲解今天的核心主题——公司的结构。 当我们创办一家公司的时候,无论规模多么小(三、五个人),我们都想以企业的形式进行经营。如果就是一个老师带几个学生,这不是公司而是草台班子、家庭作坊。这种情况想发展壮大也是很难的。 创业者或者公司经营者一定要了解公司的法律结构,可以查看公司法。不要担心看不懂,我国的法律是比较简明易懂的。 在律师执业的过程中,我遇到很多客户,向他解释一个概念或者他的行为,他常常很难理解。 比如: ‘我出资成立了一家公司,这家公司和我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答案:一旦公司成立,那公司和出资方之间是两个独立的主体,出资方是不能够随便动用公司资产的。借款、资产的借用都是要分开的。 但我发现很多客户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本能的认为:‘我出钱的公司就是我的’这就导致了后面很多的麻烦。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公司的几种法律结结构及相应特点。 法律机构分类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就是,相对比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董事会的表决权是非常灵活的。 首先,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表决权可以约定一票否决权或者某些事项必须经过哪个董事同意的规定。 比如,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公司的一些大股东或者创始人甚至可以运用一票否决权给自己再设置一些其他特别权利来控制董事会。 其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的表决机制和分红安排也非常灵活。控制权和分红等可以自由约定。 对于有限公司而言,它可以规定股东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表决权=控制权),也可以规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什么意思呢? 比如,我持有公司60%的股权,可以约定,我只享有40%的表决权;也可以约定我只享有50%的分红权。 因此,这样的分配安排就让我们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比如,几个合伙人来做一个公司,A股东出的钱比较多,但参与公司的管理特别少,那就完全可以让A多分红,少表决; B股东,是公司真正的领导者,实际负责公司的管理。但B的投资比较少,就可以分配给B更多的表决权,少拿钱,公司也可以以其他形式对B进行奖励。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相对固定的。董事是不能够享有一票否决权的。所有的决定都是所有董事投票决定的,票数过半或是按照股东们约定的其他形式进行表决。 除非是占有多数的董事会席位的大股东,不然的话仅凭一席董事会席位的董事是很难控制董事会的。 综上,校长们就知道为什么创业公司中股份有限公司不常见的原因了。 股份有限公司的另一个特点就是: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可以随便转让。 如果没有事先约定不可以转让的情况,股权可以随便转让,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也可以转让给陌生人。股份有限公司不利于大股东或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 所以,股权转让的灵活性也就导致创业公司没办法使用公司的这种法律结构。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我就不过多介绍了。 3、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并不是指我们常说的:几个人合伙开公司。我国的法律是有严格规定合伙企业的。首先,合伙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都是有的。独立的法人资格有什么好处呢? 比如,A作为股东向公司出资60万,公司经营不善,最后负债100万。公司只要把其剩余资产拿出来偿债就可以了。还不上的钱,债权人不能找股东要。这就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好处——切断债务。 而合伙企业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只能用自己的资产来偿还债务。如果没有还清相关债务,合伙人或股东就要对其余的部分进行偿还。 这也是很多大公司不可能用合伙企业模式的原因。大公司的债务可能会非常多,经营风险非常大,一旦公司破产,所有股东都倒霉了。 其次,合伙企业可以劳务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都不能劳务出资,也就是说公司设立时,对公司缴纳出资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持有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的出资形式要么是直接给公司缴纳现金,要么是有实物资产(房子、车)等。你不能说‘我是资深教师,我用我的教学能力出资’。 而对于合伙企业来说,教学能力可以作为合伙人的劳务出资。 对我们校长来说,可能机构并不大,公司的发展壮大并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所以,暂时用合伙企业反而更灵活。比如,我把你吸收为股东,你并不一定要交钱,股东没有现金压力。 再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分红)、亏损分担也非常灵活,都可以自由约定。 不管合伙人对公司出资多少,我们都可以约定一个比例或者另外一种分配方式,甚至某些人都可以不分配。 下一个就是合伙企业的入伙和退伙非常灵活。 什么是入伙和退伙呢?对比有限公司来说就是成为公司股东和退出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一旦成为公司股东,公司是不能随便剥夺股东资格的。 而合伙企业可以随意约定一种机制:什么情况下,股东触发了某种条件,他就必须退出。公司可以强制性剥夺合伙人的合伙资格。 最后,合伙企业的最大特点就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所有合伙人推举或者约定,其他合伙人都是没有管理权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一人享有管理公司的权限,更利于保障创始人的控制权。 小结: 综合而言,公司希望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建议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公司就几个人、大家搭班子也并没有特别长远的计划,可以采用合伙企业的形式。 刚才说明了公司的法律机构的形式和各自特点,我们继续下一步更重要的问题——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法律角度分析,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分歧甚至是极其难看的撕逼等问题的源头无外乎四种: 1、争夺控制权 2、到手的收益(现金、工资、分红、福利等)与长期收益不平衡 某些股东在拿到股权的伊始,就认为手里股权将来可能会大幅增值,甚至是翻几百倍,这样他就可以变成千万富翁了,像马云一样。即使成为不了马云,马仔也行啊(阿里巴巴上市后,产生了几千个千万富翁)。 从这个角度出发,有些股东会认为,既然股权将来可能会升值,那么,现在少拿点工资没问题。但几年后,他发现公司并没有那么大的起色,股权并不值钱。此时,他们就会感觉不平衡——到手工资这么少,股权也看不见能增值势头。 3、退出机制不合理 股东因为主观或客观等原因不得不退出公司或是没有恶意的退出公司。此时,股东的股权带不走或者带走之后也没有价值,就导致股东在公司干了这么多年等于白干了。既然这样,退出的股东就想,‘我是不是要撕一下?争取一下我的权益?’,这就产生了一些恶向胆边生的念头。 4、贡献和收益不匹配 股东觉得自己对公司的贡献与最后拿到的股权不成比例。尤其是在看到,与其岗位差不多、资历差不多、技术能力差不多的同事,甚至是能力还不如他的同事,拿到更多股权的时候,就会直接对公司产生不满,与公司开撕。 在分析了问题源头之后,我们该怎么解决呢?怎么掌握好控制权呢? 合伙人的团队要论资排辈。 几个好朋友聚在一起开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分出大哥、二哥、三哥....,一定要把每个人的角色分工分清楚。千万不要说,‘我们都是好朋友,感情在那摆着呢,什么事都好说商量,不用整这些’。如果一开始你就抱有这种想法,注定你们会100%的分裂。 我们知道,公司运营和发展进入到一个比较好的阶段后,就要面临利益问题。所以合伙人团队一定要论资排辈,一旦出现各自利益诉求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什么都很难说了。 开始就搞清楚,我们合伙人团队的定位是什么。权责统一,创始人或者公司领袖,就要承担大责任;普通的承担配合、执行相对次要角色的合伙人责任也小。 大家把自己的定位都非常明确了之后就不容易发生心里不平衡的情况。 如图所示,分别有几种角色,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执行人。 投资人是负责出钱的,它并不参与公司的管理。那么,我们就要跟投资人说清楚,投资人出钱之后,我们会保证其什么样的收益,或者许诺投资人将来得到什么样的回报,但是投资人不要随便参与公司管理。投资人可以有管理权限,但要明确管理权限的边界。毕竟投资人对公司的了解、感情不如一直在公司工作的人。 创始人主要指公司的领袖人物,他应当是主要的组织者、管理者的角色,这就决定了,他应当对公司的发展负主要责任。既然要负主要责任,就应当拥有对公司一定程度的决定权。 普通合伙人要约定具体负责事项。操心少,也不可能有特别大的权限,这是非常公平合理的。 执行人就是管理层、骨干员工或者是其他的员工,负责决策的执行。 团队想运营良好从一开始就要明确团队中的老大、老二和马仔这种角色分工。任何一个成功的产品或是团队,都不是几个巨头并驾齐驱的,都是有它的灵魂人物的。 我以黄太极为例进行论资排辈的说明。 皇太极的法定代表人是赫畅,其注册资本100万。其他的股东出资情况如图所示。谁是领头羊、二哥、三哥一目了然,这种结构就决定了皇太极不会出现争夺控制权的问题。 个位数股权的股东跟赫畅争夺控制权?滑稽!! 所以,股权分配一定要明确,当然这个东西不是定式,有可能你说我们俩人已经发誓,我们俩是好基友,我们不能分高低、大小、老大老二的,好,那你们随意。 领袖人物一定要牢牢掌握控制权。 公司主要分成3个层面——管理层、董事会、股东会。每一层都有不同的权限,如果某股东把这3个层面都掌握了就绝对不会发生争夺控制权的问题。比如,赫畅是总经理掌握了管理层的决策权;他是董事长把董事会的主要角色控制住了;他又是大股东。这3个层,赫畅控制的非常牢。 下面我们来分析下股权分配具体怎么操作? 主要有54321和541两种原则。 首先是股权分配公式——54321原则。 5- 一个创始团队有5个股东是比较好的。股东过多反而一开始就影响工作战斗力;股东太少,很多事情又忙不过来。 4- 大股东不超过40%持股比例。 3- 二股东不超过30%。 大股东不超过40%,也要接近40%,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二股东不超过30%要和大股东之间拉开差距。不然就有二股东篡位的潜在风险。 2- 有两个股东(3、4股东)不享有管理权。不享有管理权意味着只为公司做事,拿股权就是为了分红。 1- 剩下的10%作为股权激励池。用于将来特别出色的员工的奖励。 第二种计算公式就是541原则。 大股东持有50%的股权,大股东以外,比较重要的合伙人(数量不多)合计持有10%的股权;重要的管理岗位员工(数量多),持有10%的股权;骨干员工(数量更多)合计持有10%的股权; 最后,10%的股权作为股权激励池。 这是一个阶梯的、分散的股权分配方式(同等持股数量下,各层级人数越来越多,个人持有股权就越少),基本能实现公司的主要人员都持有一份股权,既享受公司股东权利激励又保证了大股东的控制权,这也是采用比较多方式。 其实,要给多少刚才都说过了,股权的具体的方式还不一样。那要怎么给这个股权呢? 解锁模式 通过解锁模式授予股权。 以5年授予为例,如图所示,授予时长可分为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 不同批次的员工给与同批次的股权,所以2、3期咱就不解释。因为仅仅是时间顺序的延后。 第一步确定方案。比如,公司引进新合伙人到底要给合伙人多少股份。 第二个步是授予部分。 我愿意分你股份,但签协议并不能完成股权的真正转让。在授予和转让之间要经过一个等待期。等待期可长可短,等待期如果接受股权转让的人(以A为例)通过考察,在等待期满后就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了。 股权转让之后,A虽然已经登记为公司股东,但其股权是锁定的。也就是说在某种情况或在某种条件达成之前,A的股权是不能进行转让的,不能转让也就不能变现,也就不会对公司股权造成特别大的损失。 锁定期 双方在协议里要明确股权不能随便转给无关的人,接下来要约定的就是锁定期了。 锁定期要分期解锁。如图所示,业绩达标,第二年A可以接收30%。这部分就可以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变现等都可以。以后的锁定期也是依次处理。 行权模式 行权模式还是以时间轴为线。 确定方案,我具体给你多少,我们先研究好。 授予日,我把股权授予给你但并没有真正的转让给你,仅仅是我承诺了在什么情况下授予给你。授予给你之后,相较于解锁模式,这种模式没有转让环节。 如图所示,按照约定条件,A满足时间条件又满足了业绩条件或是随便设置的其他条件,授予人可以行权30%,也就是转30%到A名下。 解锁模式是一次完全转让,只能限制A不能够随便的转让给其他人,不能随便变现。而行权模式可以分批的,行权之后股权就到手了。 当然我们还可以针对已经行权的股权进一步的设置成熟期。 比如,A拿到了30%的股权,这30%的股权可以设定4年成熟,也就是每年可以有30%的25%是成熟的,是可以变现的。 对比直接一次性给予股权来看,解锁模式和行权模式比较科学,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用。 除了这个股权的给予方式之后就是权力分配的问题。权力分配主要分为两个权利——表决权和分红权。 表决权*分红权=1。不难看出,表决权和分红权在某种情况下是成反比的。 创业公司的特点是各种出资方式都有:比如说,有的人出钱,有的人出脑力,有的人出管理等等。 通常而言,表决权和出资是成正比例的。比如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元,那么出资60万元的人应该得到60%的表决权。 但是我相信你,希望你能更好地管理、控制公司,我可以出让我的管理权,我就为了拿到更多分红权。这是第一种分红权跟出资权的关系。 作为管理人的一方,虽然资金少,但希望能真的控制、管理公司,虽然出钱少,但可以多拿表决权。 这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两种公司都是可以做到的,只要大家约定清楚就可以。 退出机制 前面有讲过退出机制不合理很容易发生问题,那我们换位思考下,如果我们就是退出的人,假设已经在公司工作3年,这3年就是为了拿股权才放弃了较高的工资要求。此时,我决定要走,而我什么都得不到。换谁谁都不甘心。那这个股权我死活都不会放,只要我不在股票转让协议上签字,公司拿我也没什么办法。接下来就是漫长的与公司撕逼的岁月,此时,公司的解决成本就非常高了。 所以,我们应该一开始就明确,退出是一件正常的事,没有人有义务陪你走到最后。只要我们在股东退出的时候与退出股东约定合理的股权回购价格,一切都是能解决的。 退出机制有两种。第一种是回购,就是退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公司主动给予变现。 第二种是Let it go。也就是说离职股东可以走,但依然持有公司股份,仍然享有公司股东权力。第二种情况对离职股东放任自流,这里不做详尽分析。 回购的价格=基数*系数 基数(股权对应的出资额、购买股权的成本、虚拟工资) 比如,A持有公司10%的股权,如果公司注册资本100万,10%股权对应的出资额就是10万,也就是说A账面上的最低价值是10万。 除了股权对应的出资额,基数还可以是购买股权的成本。 比如,A是购买的股权(非赠送),那么,A想要拿回成本或者说从中取得收益,这样的退出是合理的。 虚拟工资是一种制度,我强烈建议公司按照合伙人的工作能力及公司的盈利情况为每个合伙人设置一个虚拟工资。 在创业阶段,为了保证公司的利润积蓄,合伙人们更多的是努力发展事业,做更多的投资,并没有发放与能力匹配的工资。比如,A作为公司CEO,每个月拿3万的工资是很正常的,所以A的虚拟工资就是3万。但实际上A只拿了5000块。A离开公司选择不要股权,公司应按照A的虚拟工资补全A所有薪金。 那么,有了基数,假设A当时花了1万块买了10%的股权,等到公司回购的时候只给A一万块。这么多年的通货膨胀都不止。所以,回购价格应该再乘一个系数较为公平。 系数可以参照净资产、净利润、营业收入、公司估值、投资回报率等。 避免将来大家撕逼情况,一定要把退出机制想好,大家好聚好散。 下面我们总结下,撕逼的多发地带。 1、合伙人对收入不满。 之前已经提到了,就是持股人觉得公司上不了市、也没有大额融资,股权没有办法变现。 此时,持股人的工资又不高,上有老下有小或是跟女朋友约会都送不起礼物。时间一长,自然心里不舒服。 所以,各位校长给合伙人的工资还是要尽量满足其基本的物质条件。另外一种解决方案就是虚拟工资记账。让合伙人心里明确即使有一天离开公司能拿到多少钱。 2、合伙人对股权份额不满。 前文已经提到了原因,不在赘述。解决办法就是贡献积分制和强制回购制。 有的合伙人由于各方面原因,可能就慢慢的退出公司或没有那么多精力的投入。我们根据合伙人贡献,所有合伙人评议,建立一个贡献积分制。合伙人积分到就可以补偿相对应的股权。 强制回购制度只针对贪心不足蛇吞象的合伙人。此时,可以事先约定:如果合伙人因为对公司不满做了某些事情,公司就可以把其股权强制收回来。 3、合伙人对管理权不满 合伙人对管理权不满,实际上就是对要控制权的不满。公司控制权是不容置疑的,这种情况我们只能对合伙人See you 了! 上面讲的都是合伙人股权机制中的一些原理性的、框架性的事项,接下来我将原理落地,来一起看下具体的法律文件条款。 上面讲的那些问题主要涉及到的法律文件有股东合同、公司章程、股权激励协议、股权转让协议。 其中,公司章程和股权转让协议要报公安局备案的,有的地方工商局还要求公司一定要采取工商局的官方范本。公司章程的内容比较简明,没有体现特别复杂的东西。 股东间的一些私下约定可以通过股东合同的形式进行保密。 公司需要引进合伙人或者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时,要签署相关的股权激励协议。 如果某股东A想授予公司股东B股权或者是把股权激励给某员工,都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也可能签署增资协议。增资协议不是以股权转让形式给他股权,而是以增资的形式转让股权,原理都是一样。 那么,这几个法律文件设计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1、一定要书面形式,杜绝口头约定。 2、要详细全面。尽可能的想全所有情况。 比如,最近一个客户咨询,‘我和股东约定:你出钱,我出人力,最后赚了钱,咱们怎么分。但是却没有约定,钱都亏了怎么办?’丑话说前头是避免纠纷是最好的办法之一。 3、卡紧时间节点。 某些特殊事项或是股东在某些情况下要履行的义务一定要说明时间节点。 4、约定违约责任。 那么,股东合同一般有哪些法律条款呢? 1、出资。 股东之间用什么出资(房子、车)、出多少钱要约定清楚,这是决定股东公司权力的最核心的条款之一。 2、退出机制 前文已说,不再赘述。 3、股权转让的限制 第一,优先认购权。 一旦某股东要将股权转让出去,大股东或是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认购权,也就是说股权不能随便卖给别人,只能卖给原来股东; 第二,反稀释权。 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利进行相应的、配套的认缴增资。这样手中股权不会被稀释掉。 第三,股权锁定。 前文已经说明。 第四,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和优先认购权非常相近。优先认购权主要针对公司增资;优先购买权主要针对股权转让。也就是说,尽量使公司的新增资本在公司原有的老股东之间进行分配。 第五,共同出售权。 比如,现在A是公司的领袖人物,B因为信赖A才进入公司,结果,有一天,A想把公司股权都卖了。 那合同中就可以约定,如果A要卖股权必须得连同B的股权一起卖。这就是共同出售权。 第六,股权转让权利义务的继承。 比如,某股东A把他的股权转让给了B,B作为新股东必须承担A以前的义务。 第七,强制出售权。 就是当A想把他的股权卖了的时候,A有权要求B必须与A一块卖。 这个情况并不多,主要针对投资人。投资人如果想变现,受让方觉得投资人拥有的股权比例太少,买了没什么价值。此时,投资人A就可以要求其他人跟他一起出售股权,以满足对方要求。 4、股东会 股东会一定要约定清楚股东的表决权的行使、分配以及分红权。 另外,还要约定清楚股东会的权限。也就是,公司什么样的事情是需要提交股东会来表决通过的;什么事情是董事会来决定的;什么事情是总经理直接就可以拍板的。 5、董事会 董事会要约定清楚董事会的人选安排(董事会一共有几个人),由谁来委派执行董事,谁占几个董事名额,董事是否拥有一票否决权,董事会本身的权限是什么。 6、总经理的人选和权限 大家约定总经理由谁来当,总经理有什么权利。 7、关联交易的限制 创业公司最常发生的一件事就是关联交易非常多。 什么叫关联交易?比如,A作为股东和公司之间发生交易,如A借给公司钱或者A从公司拿钱。 关联交易一定要尽量避免。因为一旦个人财务和公司财务拎不清(比如,我经常随便的从公司拿钱,有的时候也会给公司垫钱),最后,你也说明清,你的钱跟公司的钱是怎么分的,其他股东一有会有想法的。 8、预留的期权池 约定清楚从谁持有的股权中划出一部分来作为预留的期权池以及期权池将来要怎么用。 公司章程建议采用工商局的范本就可以了,我们把重要的事项约定在股东协议里。主要讲下股权激励协议。这针对的是我不想一次性的把股权完全的给你,而是说我要设定一定的条件来激励你为公司服务的情况。 股权激励协议中有哪些条款呢? 1、激励的对象就是公司员工或者合伙人,只要承诺符合公司设立的激励的条件和资格就可以。 比如某公司求员工必须中国国籍。那受激励方就要承诺灾公司期间必须保持中国国籍。 2、股份(期权)的数量及调整 为什么这里加一个括号呢? 解锁模式之下,股份先转让给你,但变现是有限制的; 行权模式之下,许诺多少,随着你条件的满足,一点一点转让,所以它是一种期权。虽然操作不同,但原理是一样的。 但我们还是要约定清楚,我给你的股份或者期权是到底是多少,它该怎么调整。比如你的表现特别好,我可以多给你;表现不太好,我可以减少。 3、解锁(行权)条件和程序 解锁(行权)条件和程序要约定清楚。比如,我拿了股份后怎么解锁,什么情况可以解锁, 解锁要履行哪些程序。 4、受让(行权)对价 股权是无偿的还是要支付一定的对价要约定清楚。 5、惩罚机制 比如,我要求你一定是中国国籍,但你偷偷的加入日本国籍,那我就惩罚你。你就不配在我们红色公司呆着,所以我要剥夺你的股东资格。对于你已经拿到的股权我有权要求你一块钱卖给我。 6、有效期 比如,5年内,你都没有达到条件,我们不能再给你股权了,企业不能无限的等你。 7、股权处分限制及退出机制 我们就不详细说了,经过股权激励取得的股权是不能够随便处分的,也不能随便转让。退出方式也要事先约定好。 8、在先协议约束 如果A对B进行股权激励,B作为公司新股东,公司与A之间的协议,B也必须承认并履行;股东之间签署的各项协议,B也要接受。 9、保密责任、违约责任、管辖法律与争议解决 比如,我给你多少期权、条件是什么,你要保密,以免引起其他员工之间的攀比。 违约责任、管辖法律与争议解决都是常规条款,就是说我要求你一定要认真履行我的协议,而不是像儿戏一样对待。 关于教育培训合伙人的法律机制到这就说完了。 校长运营圈为各位校长送出的超大福利是:【专为教育机构定制的股权协议模板】!!! 各位校长将校长运营圈微信文章《我们机构对面开了个新东方...》转发到5个50人以上的教育相关群(qq群微信群皆可),并截屏给班主任个人微信(yhtbzr)或招生顾问个人微信(fengxinzi_cherry)。活动截止至周天(4月3日)晚18:00。周日晚,我们将统一为参加活动的校长通过个人微信发送股权协议模板。 推荐阅读:点击下方图片即可阅读 我们如何像新东方学而思一样,3个月培训出一个牛师?【CK47】 为什么说全国1对1行业都应该取消课时阶梯优惠?【小狼】 作者:高帅 编辑:李佳琳 排版:小林 这里是|校长运营圈 旨在为教育机构创业者免费提供 关于招生运营、企业管理及教学管理等实用干货 长按二维码关注校长运营圈, 与全国大咖校长一起进步! Author requires users to follow Official Account before leaving a comment Write a comment Write a comment Loading Most upvoted comments above Learn about writing a valuable comment Scan QR Code via WeChat to follow Official Account